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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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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顺利召开,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也是中国海洋大学建校98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学生以奋斗的姿态担当伟大复兴使命。化学化工学院现开展“喜迎盛会跟党走 求索笃行新征程”主题班团活动。一、新时代,献礼二十大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已于2022年10月17日在京召开,习近平同志在二十大报告中阐述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请各班团积极组织,持续关注,加强学习。通过新闻、网络等途径,深入学习二十大报告,并以班团为单位进行分享。二、新青年,宪法伴成长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请各班团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宣传教育。(一)宪法知识在线学习请全体本科生于11月10日之前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中完成宪法知识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附件一:“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学生用户操作指南)。(二)宪法学习各班团学生在带班辅导员的指导下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以宪法为核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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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大学“春华”奖学金系校友孙焱女士自2012年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能够充分体现包容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创新团队(含个人)。该项奖学金自设立以来,共有78支团队、62名同学获得“春华”奖学金优秀奖,56支团队、15名同学获得“春华”奖学金提名奖。根据孙焱女士意愿,自2022年起,“春华”奖学金面向全体在校学生设置“春华共创激发奖”和“春华共创成就奖”两个奖项,主要奖励在解决产业和社会实际问题中具有创新思想和创新成果的优秀团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春华”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学字﹝2022﹞34号)要求,现将第八届“春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团队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二)“春华共创激发奖”要求针对当前产业和社会实际问题提出创新性解决方案。“春华共创成就奖”要求针对当前产业和社会实际问题,解决方案推进落实成效突出、取得突出成果。二、奖励范围、名额及额度面向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团队形式申报参评。“春华共创激发奖”评选不超过12支团队,每支团队奖励1万元。“春华共创成就奖”每年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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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班级: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11月中旬举办,根据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要求,现由各班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学生代表是我院本科学生参加校学代会、行使学生权益的重要人员,职能包括开展全院提案搜集、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并建言献策等。选举单位推荐提名应全员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班在班级内部推荐至多不超过1名同学作为学院代表候选人,学生会推荐至多不超过2名同学作为学院代表候选人。后续,将根据性别比例、民族、专业年级分布等因素反复酝酿确定学院代表候选人(共8人)。请各班于10月13日16:00前填写《附件-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发送至ouchycfb@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荣正泽13699768718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10月11日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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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学校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11月12日举办,根据学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要求,现由各班推选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各推选单位(班级)名额分配如下:推选单位名额要求联络人2019级博士班2020级博士班2021级博士班2022级博士班1中共党员刘亦璇2020级化工学硕班2021级化工学硕班2022级化工专硕班2022级化工学硕班2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请排序】刘慧高雨2020级材料与化工1班2020级材料与化工2班2021级材料与化工1班2021级材料与化工2班2021级材料与化工2班2022级材料工程班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景雪刚乔文龙2020级化学硕士班2021级化学硕士班2022级化学硕士班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王瑞环闫一丹2020级海化硕士班2021级海化硕士班2022级海化硕士班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张轶楠夏旦琳学院研究生会2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请排序】张轶楠请各联络员于10月13日17:00前将代表学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年级专业、现任学生干部职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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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级博士、2020级硕博、2020级硕博研究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http://chem.ouc.edu.cn/2022/1006/c25695a378592/page.htm),现开展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生综合考评1. 综合考评工作是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2019级博士、2020级硕博、2021级硕博研究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该项工作。2. 每位研究生要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见附件),可打印填写,但本人签名、导师意见处需手写,注意正反面打印提交。3. 该材料将放入个人档案中,请务必认真填写。4.非全日制研究生也需要填写该表。5. 2022级博士中硕博连读的同学也需要填写该表。6. 学院审核后,填写不认真、不合格的,学院将通报给导师,并返还给学生本人重新填写。7. 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7日前,交至带班辅导员处。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docx二、荣誉称号评选(一)“优秀研究生群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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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评选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0级全日制3年制硕士研究生。已经硕博连读进入博士修业阶段的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推荐名额分配各班按照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进行推荐并排序,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成绩认定汇总表》(详见附件1)。三、相关要求1.各班均须成立由班长或团支书牵头的不少于5名成员的工作组,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评选细则》(http://chem.ouc.edu.cn/2022/1006/c25695a378591/page.htm),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开展评定工作。2. 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讲座加分可选择参照原细则执行:(五)创新创业、实习实训活动加分(共20分)1、参加创新创业类活动酌情加1-20分。如参加创青春、挑战杯、研究生学术论坛类活动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校级奖励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2、参加与就业活动相关的实习实训活动,酌情加1-1
  •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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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班级、学生组织: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4号)的通知,现将学院2021-2022学年评选本科学生荣誉称号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大学生行为规范,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三)积极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四)在学业学术、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较好表现;(五)积极参加体育运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六)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二、名额分配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19级化学1班6 推荐1人2019级化学2班4 推荐1人2019级化学3班5 推荐1人2019级化工班4 推荐1人2020级化学1班5 推荐1人2020级化学2班5 推荐1人2020级化学3班5 推荐1人2020级化工班5 推荐1人2021级化学1班5 推荐1人2021级化学2班5 推荐1人2021级化学3班5 推荐1人2021级化工班5 推荐1人学生组织3推荐5
  •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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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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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各位研究生:为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激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7号)的精神,现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推荐制,我院硕士研究生差额推荐名额为13名,博士研究生差额推荐名额为5名。经过个人申报、学院筛选、学校审批确定出最终获奖名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个人申报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注册的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2019级、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定细则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2.申请人本人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与《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附支撑材料(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有特别
  •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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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班团换届工作的通知(二)各班级团支部换届工作业已结束,现开展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开具工作:(一)本次任职证明开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由现任班级工作委员会安排专人负责,原则上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团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二)由学生个人填写证明内容(详见附件),提交至所在班级工作委员会;(三)班级工作委员会审核,并在【腾讯文档】2022班团骨干任职证明开具报备表https://docs.qq.com/form/page/DWWRsRXBpUmJXd0tn报备;(四)班级汇总后于9月22日前统一到学院团委办公室盖章;(五)非毕业年级的在任骨干不参与此次任职证明开具。联系人:吕朋 王祖甜联系电话:66782480任职证明.doc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