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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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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级博士研究生、2020级硕士研究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http://chem.ouc.edu.cn/2022/1006/c25695a378592/page.htm),现开展中国海洋大学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基本修业年限内的2019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20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2. 延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可参评。3. 申请的同学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且需要提交文章、成绩单、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全部提交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4. 推荐名额分配如下:班级全日制推荐名额19博620海化硕720化工硕420化学硕420材化1720材化275. 各班级推荐的候选人需排序(体现在评审工作报告即可)。6. 各班级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负责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开展班级的评审推荐工作,班级评审推荐结束后需提交工作报告(体现班级评审推荐工作
  • 2022/12
    02
    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学院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增强团支部组织力和战斗力,根据“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安排,现组织开展团支部“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对标定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全体共青团员(含2022年新发展团员)参与。 专题组织生活会应根据《共青团“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附件1)相关要求于12月15日前召开,并做好《团支部工作手册》会议记录、相关材料归档: 1. 附件3电子版于12月16日前提交至邮箱:hxhgzuzhi@163.com。 2. 附件6纸质版以支部为单位于12月16日前提交至带班辅导员处。 3. 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12月18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团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 二、团支部“对
  • 20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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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组织管理(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相关党政负责人、纪检委员、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及监督。(二)学院按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和面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和面试等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学术分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面试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可包含申请人所报考导师。二、招生专业和培养模式(一)招生专业专业代码专业名称070702海洋化学0707Z6海洋化学工程与技术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环境功能材料与工程方向)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海洋功能材料与防护技术方向)(专业学位)(三亚海洋研究院计划)(二)培养模式1.“贯通式”硕博连读:在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 录取阶段遴选出优秀的学生,入学后直接按照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培养,在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并通过博士生综合考核后,确定为博士生的培养方式,采取1+4培养模式(1年以硕士方式培养,4年以博士生方
  • 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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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青春正能量,充分展示新时代化院学子精神风貌,教育引导全院青年学子坚定理想信念,勇于砥砺奋斗,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现组织开展“榜样的力量·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度人物”评选表彰活动。一、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度人物(一)评选条件1. 严格遵守党章、团章和校规校纪,履行党员、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党团班的各项活动,发挥带头作用,具有较高威信;2. 具有良好的生活态度,能正确对待困难与挫折,不奢华浪费,自尊自爱,积极乐观,坚强开朗,富有朝气;3.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学风严谨务实,在学术创新活动中勤奋进取;4. 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审美情趣、广泛的兴趣爱好,积极参加课内外的文体活动;5. 积极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参加专业实习见习实训实践活动;6. 具有崇尚科学、追求真知、锐意创新的精神,积极参加科技活动、学科竞赛、课题研究、项目科研等创新创业活动;7. 乐于奉献社会,践行文明风尚,带头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8. 努力掌握过硬的专业技能和全面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能力;9. 或者在某一
  • 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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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严肃疫情防控纪律,教育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的同学,警示全院学生,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同学通报批评,请全院同学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11月14日附件:近期疫情防控工作违规学生名单
  • 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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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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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共青团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安排(一)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在党和国家发展进程中具有极其重大的历史意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学院工作实际,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回顾总结了过去 5 年的工作和新时代 10 年的伟大变革,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大会批准了习近平同志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批准了十九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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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级、2021级化学专业本科生: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化学(海洋化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管理办法(二○一四年七月)》(见学院主页http://web.ouc.edu.cn/chem/65/99/c5491a26009/page.htm),现将2022年基地班人员调整的通知公布如下。一、2021级:基地班分班工作1.遴选办法:根据本人的素质测评学习成绩,自愿申请进入基地班学习,填报《化学(海洋化学)基地班学习申请表》(见附件1)。学院按照申请人第一学年学生素质测评学习成绩排序,遴选进入基地班学习的候选人。基地班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60人。注:化学专业(本科)学生自第二学年开始实行分方向培养,进入基地班的学生按照海洋化学方向进行培养,其他学生按照应用化学方向进行培养。2.提交材料:请有意进入基地班学习的同学提交附件1:《附件1:化学(海洋化学)基地班学习申请表》至班级负责人处,班主任签字处可由班级负责人收齐后统一找班主任老师签名。其中成绩排名、素质测评排名填写全年级排名,如5/110,年级排名详见个人学工系统。各2021级班级于10月28日(周五)12:00前将申请表交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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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22〕130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安排如下。一、成立2022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组长:王玉江、李先国副组长:李新、庄光超成员:2022级研究生导师,王祖甜、孔佑然、吕朋、伍联营、刘春颖、李一鸣、李若瑄、李思潼、陈妍、窦子琛二、扎实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一)专业水平复测责 任 人:研究生导师。工作要求:导师要逐一核查、详细比对学生入学后的学业表现和复试中考生是否一致。对于学业水平表现差异较大的学生,导师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进行考察,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工作流程:学生下载打印《202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记录表》,填写学号、姓名、考生来源、专业、专业代码、学习形式共6项信息,找导师面谈,请导师如实填写“学业水平复测”“复试录像”两栏并签字(两栏的另一签字人为研究生秘书,审核无误后统一签字)。时间节点:2022年11月4日前,学生本人将导师签字后的《202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记录表》交至班级,班级汇总后于11月4日交至研究生秘书处(化学楼2-211)。(二)复试录像核查、学信网信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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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硕博各位同学:我校学生参加青岛市2023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学生顺利参保,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学生范围1.取得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包括已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已自行参加青岛市2023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外校来我校交流学生、2022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等。2.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二、参保待遇参照《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医疗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或到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qingdao.gov.cn查询相关政策及解读。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报名参保并成功缴纳费用后,方可享受所规定的医保待遇。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按照规定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的大学生按照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根据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新政策,2023年1月1日后参保的,在缴纳当年度医疗保险费后,将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三、参保方式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在2022年10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