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2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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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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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各班:为做好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2023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二、工作依据此次认定工作,依据《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海大学字〔2022〕30号)(附件4)文件精神开展,认定结果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三、工作要求1. 提交时间2023级新生:9月14日17:00前。2.提交材料①申请困难生的同学认定公示结束后需在“学工在线”系统需完成提交;②以班级为单位汇总《附件1:2023-2024学年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提交至19808022527@163.com。③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书面版,一式一份(手写、打印或系统下载版均可),学院审核无误后系统导出,班级汇总提交至化学化工学院团委2-214王祖甜处。联系人:王祖甜联系方式:66782480、wzt@ouc.edu.cn附件1: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新生).xls附件2:附件2:班级同学意见调查表.xlsx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http://xsgz.
  • 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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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23〕85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成立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组长:王玉江、李先国副组长:李新、庄光超成员:2022级研究生导师,伍联营、刘春颖、李一鸣、高原、吕朋、陶晓玲、孔佑然、窦子琛、王祖甜、张瑛臻二、扎实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一)填报《学籍档案卡》由学生本人下载打印空白表后,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粘贴的照片应当为学生在校采集的入学资格初审照片,露出额头和双耳,不得化妆,不得使用美颜或修图软件,不得使用考生电子档案照片代替。《学籍档案卡》学生手写填好后,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1日交至辅导员处。(二)专业水平复测责 任 人:研究生导师。工作要求:导师要逐一核查、详细比对学生入学后的学业表现和复试中考生是否一致。对于学业水平表现差异较大的学生,导师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进行考察,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工作流程:学生下载打印《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记录表》,填写学号、姓名、考生来源、专业、专业代码、学习形式共6项信息,找导师面谈,请导师如实填写“学
  • 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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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贷款)续放资金将于10月到学校账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核对续放信息根据《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已于微信群中核对),若缺少续放学生信息,请填写《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二、统计停贷信息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如有相关情况填写《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1. 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可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2. 提前毕业、休学(含服义务兵役)、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3. 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三、统计学号变更信息部分研究生由于硕博连读等原因变更学号,导致贷款到账后交学费出现问题。如有变更学号的学生,填写《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变更学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5)。四、材料报送如存在漏贷、停贷等情况,请于8月28日前按要求报送附件2-附件5的纸质版材料至化学化工学院2-214团委办公室。联系人:王祖甜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