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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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生各班:为做好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2023级新生(含本科生、研究生)。二、工作依据此次认定工作,依据《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海大学字〔2022〕30号)(附件4)文件精神开展,认定结果作为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三、工作要求1. 提交时间2023级新生:9月14日17:00前。2.提交材料①申请困难生的同学认定公示结束后需在“学工在线”系统需完成提交;②以班级为单位汇总《附件1:2023-2024学年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提交至19808022527@163.com。③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书面版,一式一份(手写、打印或系统下载版均可),学院审核无误后系统导出,班级汇总提交至化学化工学院团委2-214王祖甜处。联系人:王祖甜联系方式:66782480、wzt@ouc.edu.cn附件1: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新生).xls附件2:附件2:班级同学意见调查表.xlsx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http://xsgz.
  • 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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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23〕85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成立2023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组长:王玉江、李先国副组长:李新、庄光超成员:2022级研究生导师,伍联营、刘春颖、李一鸣、高原、吕朋、陶晓玲、孔佑然、窦子琛、王祖甜、张瑛臻二、扎实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一)填报《学籍档案卡》由学生本人下载打印空白表后,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粘贴的照片应当为学生在校采集的入学资格初审照片,露出额头和双耳,不得化妆,不得使用美颜或修图软件,不得使用考生电子档案照片代替。《学籍档案卡》学生手写填好后,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11日交至辅导员处。(二)专业水平复测责 任 人:研究生导师。工作要求:导师要逐一核查、详细比对学生入学后的学业表现和复试中考生是否一致。对于学业水平表现差异较大的学生,导师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进行考察,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工作流程:学生下载打印《2023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记录表》,填写学号、姓名、考生来源、专业、专业代码、学习形式共6项信息,找导师面谈,请导师如实填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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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2023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贷款)续放资金将于10月到学校账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核对续放信息根据《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名单》(已于微信群中核对),若缺少续放学生信息,请填写《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续放遗漏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2)。二、统计停贷信息以下各类情况的借款学生予以停贷处理。如有相关情况填写《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停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3)。1. 自愿停贷的借款学生可停贷。学生本人需提交《自愿停贷申请》(附件4,学生本人签字、按手印)。2. 提前毕业、休学(含服义务兵役)、退学、出国、死亡、受到学校处分、达到三个学期不满12学分等情况的借款学生,要予以停贷。3. 以前已停贷、但仍在本次名单中的借款学生,要进行更正、予以停贷。三、统计学号变更信息部分研究生由于硕博连读等原因变更学号,导致贷款到账后交学费出现问题。如有变更学号的学生,填写《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变更学号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5)。四、材料报送如存在漏贷、停贷等情况,请于8月28日前按要求报送附件2-附件5的纸质版材料至化学化工学院2-214团委办公室。联系人:王祖甜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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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为做好2023年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准备材料生源地贷款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类。(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学生本人核对《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信息:“高校名称”、“院系名称”等各个字段均填写全称。“姓名、身份证号”错误的,由学生本人联系生源地资助中心修改。其他字段信息如学院、学号信息有错误的,本人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更新即可。(二)其它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材料可能是受理证明、确认函、网上截图或其他凭证,须有学生姓名和贷款金额两个基本信息。有需要纸质回执反馈的学生,请于9月10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送至化学化工学院2-214团委办公室。二、网上申请审批1. 老生于8月27日前,新生于“学工系统”权限开启后,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系统,在“国家助学贷款”模块申请,准确填写“贷款银行”、“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及“回执校验码”,拍照上传贷款受理证明等相关附件材料。注意:①其他金融机构生源地贷款的“回执校验码”填“无”。②填写的“学费、住宿费”应不高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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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化学化工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一、2024年推免工作组组长:李先国副组长:夏树伟、李新成员:李一鸣、刘春颖、伍联营、陈志梅、肖晓彤、庄光超、王丽莎、别海燕、吕朋二、推免工作安排8月21日公布2024年推免工作组名单8月21日学院统一导出学生成绩(发至班长和团支书)8月21日至8月27日各班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2)开展成绩测算8月28日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同学将申请材料交至化学楼2-214吕朋老师处8月28日-8月29日各班测算结果经班级全体同学和班主任签字后报送学院(辅导员)8月30日学院汇总审核,公示成绩测算和学生排名8月31日 按要求报送教务处未尽事宜,请与辅导员联系。联系人:吕朋联系电话:66782480附1:关于做好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http://jwc.ouc.edu.cn/2023/0821/c6517a438877/page.htm附2: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推荐本科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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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发挥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和班级在大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过程中的组织育人作用,在以往工作基础上,根据各年级具体情况,扎实开展班级工作委员会换届工作,持续推进学生党团班一体化建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要求(一)本通知是换届工作的整体要求,各年级辅导员要结合年级、党团班和学生特点,具体指导好换届工作。本届班级工作委员会要在辅导员、班主任指导下完成好换届工作。(二)班级工作委员会成员包括:党支部书记、党支部组织委员兼纪检委员、党支部宣传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组织委员兼纪律委员、团支部宣传委员、班长、学习委员、心理委员、职业发展委员。本科生可另设生活委员、文体委员等。(三)每个班级工作委员会不少于5人不超过10人,具体人数由带班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四)关于每个班级工作委员会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研究生的由党支部书记担任,本科生的原则上由团支部书记担任。(五)倡导由党支部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六)不是党支部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的班长,要担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兼任其他委员。(七)新一届班级工作委员会任期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的至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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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总结学生骨干队伍工作成效,并为学年综合评价和评奖评优提供参考,现开展学生骨干任职考核暨任职证明开具工作。相关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学院各学生组织,包括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实践部,海之心志愿服务队等。二、考核流程(一)学生从学院网站下载填写新版任职证明(网址http://chem.ouc.edu.cn/cybgxz/list.htm)。(二)学生认真检查,确保无误后,打印于8月28日前,交给带班辅导员。(三)各年级辅导员收集汇总所带年级学生骨干提交的任职证明,进行考核工作。1. 考核工作以书面材料为基础,并综合日常工作情况和学生评价进行。2. 各党团班的学生骨干考核以带级辅导员为主开展,其他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考核以指导老师为主开展。(四)各年级辅导员须于9月3日前将所带年级的骨干考核情况汇总至吕朋邮箱,汇总格式如下,姓名所任职务任职时间考核等次张三团支部组织委员2022.06—2023.08优秀(/称职/不称职)(五)经公示后公布。(六)任职证明由带级辅导员留存,学生求职或毕业时发给学生。三、未尽事宜由带级辅导员汇总反馈至学院研究处理。化学化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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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增强新时代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实效深化共青团实践育人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作为共青团开展思想政治引领的特色优势,积极引导广大青年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相关通知如下。一、实践主题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二、开展时间2023年暑期三、参与范围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组队立项参与团队实践或参加个人实践,原则上大一年级学生均应参与实践,大二年级学生入校后社会实践全覆盖。四、组织形式(一)团队实践实践团队自行组队,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生源地相同的学生就近就便组队,每支实践队伍人数5至10人。立项开展实践的团队,需根据选题内容、结合实践项目设计,在理论普及宣讲团、主题教育学习团、乡村振兴促进团、发展成就观察团、文化艺术传播团、教育帮扶实践团、创新创业就业团、其他类型实践团等团队类型中选定一种开展实践。1.理论普及宣讲团,主要围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国家政策方针、人民群众关心关切问题等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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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以及《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有关规定,为做好相关申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除外);签约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签约服务期3年以上(含3年)。二、补偿代偿额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其学费由国家实行补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补偿代偿标准为本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研究生按照基本修业年限)计算。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补偿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补偿代偿标准的,按照标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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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征文主题做新时代科技创新的奋斗者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5日三、参加对象化学化工学院2021级、2022级博士研究生四、主办单位化学化工学院团委五、承办单位化学化工学院2021级博士班化学化工学院2022级博士班六、征文要求1.文章要求紧扣“做新时代科技创新的奋斗者”主题,唱响主旋律、汇聚正能量,内容充实,语言流畅,文字精炼,体裁不限,字数不限。2.文章标题用2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字,正文用3号仿宋字体,行间距固定值28磅,页边距上、下各3厘米,左、右各2.8厘米。3.来稿文末请注明作者姓名、学号、班级、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4.来稿必须为作者本人创作、未正式出版过的作品,严禁抄袭、请人代写,一旦发现,取消比赛资格。5.截稿日期及投稿方式:请在2023年6月5日之前将参赛作品电子稿发送至 huaxuetuanwei@ouc.edu.cn。6.奖项设置本次征文比赛根据参与人数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由学院团委邀请相关师生组成评委组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品。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