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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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全民国防教育,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国防意识,激发大学生崇军尚武、参军报国热情。青岛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青岛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等部门将联合举办2023年“爱我国防”青岛市大学生主题演讲大赛,现就推荐人员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以“踔厉奋发强国防、勇毅前行向复兴”为主题,助力在校大学生了解国防知识、掌握国防技能,培塑国防观念,激发大学生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政治热情和行动自觉。二、演讲内容(一)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习近平强军思想,抒发对新时代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理解感悟。(二)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抒发对爱国强军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的认识和担当作为。(三)结合学习伟大建党精神和我省涌现的英雄故事,抒发对传承优良传统、赓续红色血脉的理解感悟。(四)结合讲述人民军队筚路蓝缕的发展历程,抒发对我军光辉历史和新时代职能使命的理解感悟。(五)结合讲述情系国防、献身国防的身边典型事迹,抒发对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理解感悟。(六)结合大学生参军入伍,谈对立志从军报国、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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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大学“春华”奖学金系校友孙焱女士自2012年出资设立。该项奖学金自设立以来,先后共有134支团队、77名同学获得“春华”奖学金。根据孙焱女士意愿,自2022年起,“春华”奖学金面向全体在校学生设置“春华共创激发奖”和“春华共创成就奖”两个奖项,主要奖励在解决产业和社会实际问题中具有创新思想和创新成果的优秀团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春华”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学字〔2022〕34号)要求,现将第九届“春华”奖学金“春华共创激发奖”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学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团队形式申报参评。二、评选名额和奖励额度“春华共创激发奖”评选不超过12支团队,每支团队奖励1万元。“春华共创成就奖”将于“春华共创激发奖”颁发后一年内评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三、评选条件(一)团队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二)申报“春华共创激发奖”的项目团队,要求所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符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以及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或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并针对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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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海大学字〔2022〕39号)的通知,现2022-2023学年申请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当学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三)学习勤奋刻苦,坚持“求是、求博、求精、求新”的学风;(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课外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五)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六)单项奖学金获评条件为单项加分,加分相同的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排序。二、材料提交及要求请各位同学参照《附件1: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进行学工系统申请,班级确认提交无误后联系班主任审批,请各班申请工作于9月22日中午12:00前完成班主任审批。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xlsx联系人:王祖甜电话:0532-66782480邮箱:wzt@ouc.edu.cn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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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班级、学生组织: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22〕41号)的通知,现2022-2023学年评选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大学生行为规范,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三)积极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四)在学业学术、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较好表现;(五)积极参加体育运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六)“优秀学生”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35%,且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良好”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50%,任职满一年且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良好”及以上。(七)学生组织在当学年获评优秀分会时单列名额。二、名额分配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20级化学1班5 4人2020级化学2班4 2020级化学3班5 2020级化工班3 2021级化学1班5 4人2021级化学2班5 2021级化学3班5 2021级化工班5 2022级化学1班6 4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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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弘扬创新精神,鼓励在校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表彰我校学生的创新成果,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科技成果奖评选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成果奖的评选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范围1.参评对象:全日制本科生;2.参评类别:学术论文、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以及各类科技竞赛(参评竞赛详见附件)的获奖作品等;3.作品要求:申报参评的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必须是学生独立完成的学术科技作品或社会实践成果。其中,个人作品署名作者最多不超过三人(含),三人以上视作集体作品。有研究生参与的作品,本科生须为第一作者。4.作品获奖或完成时间应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之间。二、申报办法1.参评学生:如实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成果奖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成果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其中原件学院团委审核后由参评学生本人存留备查,校团委收取复印件;2.参评教师:参评优秀指导教师奖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大学生科技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奖申报表》。三、提交方式作品第一申报人将以上材料(含相关成果资料原件于9月25日前报学院团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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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2023年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价值内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切实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请学部、各学院(中心)师生积极参加由教育部举办的2023年高校“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根植文化沃土汇聚奋进力量二、组织单位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承办单位: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上海交通大学光明日报社协办单位:光明网、微言教育、中国教育发布、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中国大学生在线、全国高校博物馆育人联盟、微博校园、哔哩哔哩、抖音等三、活动时间2023 年9月14日——2023年9月28日四、活动内容(一)“国学史园”知识竞答。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学习国学知识、探寻文化历史、掌握发展脉络,组织开展国学知识竞答,寓教于乐、以赛促学。1.请各位师生登录中国大学生在线网站(https://dxs.moe.gov.cn/zx/)“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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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www.sdgxbys.cn/art/wzgg/8a7ea68e8a2576fd018a62f9a15f0010.html)要求,为更好地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创业,现就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及标准 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4届毕业生(含本科生及研究生)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毕业生;2.特困人员毕业生;3.孤儿毕业生;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5.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毕业生;6.残疾人毕业生;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前6类人群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第7类人群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求职创业补贴且只能申领一次,如在其他学历教育阶段享受过的不能重复申领。 二、发放程序 1.毕业生网上申请(9月5日-9月17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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