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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2/10
    26
    根据《关于做好2022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22〕130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安排如下。一、成立2022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组长:王玉江、李先国副组长:李新、庄光超成员:2022级研究生导师,王祖甜、孔佑然、吕朋、伍联营、刘春颖、李一鸣、李若瑄、李思潼、陈妍、窦子琛二、扎实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一)专业水平复测责 任 人:研究生导师。工作要求:导师要逐一核查、详细比对学生入学后的学业表现和复试中考生是否一致。对于学业水平表现差异较大的学生,导师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进行考察,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送学院研究生秘书。工作流程:学生下载打印《202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记录表》,填写学号、姓名、考生来源、专业、专业代码、学习形式共6项信息,找导师面谈,请导师如实填写“学业水平复测”“复试录像”两栏并签字(两栏的另一签字人为研究生秘书,审核无误后统一签字)。时间节点:2022年11月4日前,学生本人将导师签字后的《202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记录表》交至班级,班级汇总后于11月4日交至研究生秘书处(化学楼2-211)。(二)复试录像核查、学信网信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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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硕博各位同学:我校学生参加青岛市2023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将于近期开展,为确保学生顺利参保,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学生范围1.取得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不包括已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已自行参加青岛市2023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学生、外校来我校交流学生、2022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等。2.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二、参保待遇参照《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医疗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或到青岛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qingdao.gov.cn查询相关政策及解读。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报名参保并成功缴纳费用后,方可享受所规定的医保待遇。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并按照规定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新入学的大学生按照规定及时参保缴费的,自入学报到之日起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根据青岛市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征缴新政策,2023年1月1日后参保的,在缴纳当年度医疗保险费后,将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三、参保方式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在2022年10月24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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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顺利召开,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也是中国海洋大学建校98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导学生以奋斗的姿态担当伟大复兴使命。化学化工学院现开展“喜迎盛会跟党走 求索笃行新征程”主题班团活动。一、新时代,献礼二十大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已于2022年10月17日在京召开,习近平同志在二十大报告中阐述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请各班团积极组织,持续关注,加强学习。通过新闻、网络等途径,深入学习二十大报告,并以班团为单位进行分享。二、新青年,宪法伴成长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请各班团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宣传教育。(一)宪法知识在线学习请全体本科生于11月10日之前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中完成宪法知识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附件一:“宪法卫士”2022年行动计划学生用户操作指南)。(二)宪法学习各班团学生在带班辅导员的指导下以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以宪法为核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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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大学“春华”奖学金系校友孙焱女士自2012年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能够充分体现包容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创新团队(含个人)。该项奖学金自设立以来,共有78支团队、62名同学获得“春华”奖学金优秀奖,56支团队、15名同学获得“春华”奖学金提名奖。根据孙焱女士意愿,自2022年起,“春华”奖学金面向全体在校学生设置“春华共创激发奖”和“春华共创成就奖”两个奖项,主要奖励在解决产业和社会实际问题中具有创新思想和创新成果的优秀团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春华”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学字﹝2022﹞34号)要求,现将第八届“春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条件(一)团队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二)“春华共创激发奖”要求针对当前产业和社会实际问题提出创新性解决方案。“春华共创成就奖”要求针对当前产业和社会实际问题,解决方案推进落实成效突出、取得突出成果。二、奖励范围、名额及额度面向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团队形式申报参评。“春华共创激发奖”评选不超过12支团队,每支团队奖励1万元。“春华共创成就奖”每年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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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班级: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于11月中旬举办,根据学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要求,现由各班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学生代表是我院本科学生参加校学代会、行使学生权益的重要人员,职能包括开展全院提案搜集、参加校学生代表大会并建言献策等。选举单位推荐提名应全员积极参与,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各班在班级内部推荐至多不超过1名同学作为学院代表候选人,学生会推荐至多不超过2名同学作为学院代表候选人。后续,将根据性别比例、民族、专业年级分布等因素反复酝酿确定学院代表候选人(共8人)。请各班于10月13日16:00前填写《附件-中国海洋大学第十九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册》,发送至ouchycfb@163.com。未尽事宜,请联系:化学化工学院学生会荣正泽13699768718化学化工学院2022年10月11日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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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学校第十二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于11月12日举办,根据学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要求,现由各班推选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各推选单位(班级)名额分配如下:推选单位名额要求联络人2019级博士班2020级博士班2021级博士班2022级博士班1中共党员刘亦璇2020级化工学硕班2021级化工学硕班2022级化工专硕班2022级化工学硕班2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请排序】刘慧高雨2020级材料与化工1班2020级材料与化工2班2021级材料与化工1班2021级材料与化工2班2021级材料与化工2班2022级材料工程班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景雪刚乔文龙2020级化学硕士班2021级化学硕士班2022级化学硕士班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王瑞环闫一丹2020级海化硕士班2021级海化硕士班2022级海化硕士班1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张轶楠夏旦琳学院研究生会2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请排序】张轶楠请各联络员于10月13日17:00前将代表学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年级专业、现任学生干部职
  • 20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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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级博士、2020级硕博、2020级硕博研究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http://chem.ouc.edu.cn/2022/1006/c25695a378592/page.htm),现开展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生综合考评1. 综合考评工作是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2019级博士、2020级硕博、2021级硕博研究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该项工作。2. 每位研究生要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见附件),可打印填写,但本人签名、导师意见处需手写,注意正反面打印提交。3. 该材料将放入个人档案中,请务必认真填写。4.非全日制研究生也需要填写该表。5. 2022级博士中硕博连读的同学也需要填写该表。6. 学院审核后,填写不认真、不合格的,学院将通报给导师,并返还给学生本人重新填写。7. 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7日前,交至带班辅导员处。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docx二、荣誉称号评选(一)“优秀研究生群
  • 2022/10
    06
    一、评选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0级全日制3年制硕士研究生。已经硕博连读进入博士修业阶段的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推荐名额分配各班按照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进行推荐并排序,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成绩认定汇总表》(详见附件1)。三、相关要求1.各班均须成立由班长或团支书牵头的不少于5名成员的工作组,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评选细则》(http://chem.ouc.edu.cn/2022/1006/c25695a378591/page.htm),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开展评定工作。2. 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讲座加分可选择参照原细则执行:(五)创新创业、实习实训活动加分(共20分)1、参加创新创业类活动酌情加1-20分。如参加创青春、挑战杯、研究生学术论坛类活动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校级奖励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2、参加与就业活动相关的实习实训活动,酌情加1-1
  •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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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班级、学生组织: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4号)的通知,现将学院2021-2022学年评选本科学生荣誉称号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大学生行为规范,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三)积极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四)在学业学术、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较好表现;(五)积极参加体育运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六)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二、名额分配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19级化学1班6 推荐1人2019级化学2班4 推荐1人2019级化学3班5 推荐1人2019级化工班4 推荐1人2020级化学1班5 推荐1人2020级化学2班5 推荐1人2020级化学3班5 推荐1人2020级化工班5 推荐1人2021级化学1班5 推荐1人2021级化学2班5 推荐1人2021级化学3班5 推荐1人2021级化工班5 推荐1人学生组织3推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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