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通知公告

  • 2023/10
    16
  • 2023/10
    12
    各班级:为进一步完善五级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朋辈大学生群体自助、互助、助人的功能,落实中国海洋大学“四级二阶”朋辈心理互助体系建设,构建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全国高校心理委员认证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23级朋辈队伍成员和2023年新任职朋辈队伍成员(包括班长、团支书、党支书、宿舍长、心理委员、读书会社团成员)须全员参加,其余学生可自愿参与。二、培训内容1.本学期在“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完成心理委员培训认证的课程内容,具体操作介绍参考《高校心理委员工作平台注册与学习介绍》(附件1)。内容共包含14个大学生朋辈辅导专题,专题内容如下:专题一: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和角色定位专题二:影响大学生心理健康的一些重要事件专题三:心理健康的标准专题四:常见心理问题的症状及识别专题五:大学生心理危机的预防和干预专题六:心理委员的会谈技巧专题七:学习问题的应对专题八:恋爱问题的应对专题九:如何面对宿舍关系专题十: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问题专题十一:情绪管理专题十二:压力管理专题十三:网络专题专题十四:家庭关系的应对2
  • 2023/10
    08
    2020级及以往各级博士、2021级硕博、2022级硕博、硕转博的2023级博士: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http://chem.ouc.edu.cn/2022/1006/c25695a378592/page.htm),现开展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生综合考评1. 综合考评工作是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2020级及以往各级博士、2021级硕博、2022级硕博研究生、硕转博的2023级博士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该项工作。2. 每位研究生要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见附件),可打印填写,但本人签名、导师意见处需手写,注意正反面打印提交。3. 该材料将放入个人档案中,请务必认真填写,避免内容与往年高度雷同。4.非全日制研究生也需要填写该表。5. 2023级博士中硕转博的同学也需要填写该表。6. 填写不认真、不合格的,学院将通报给导师,并返还给学生本人重新填写。7. 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6日前,交至带班辅导员处。8. 辅导
  • 2023/10
    08
    一、评选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1级全日制3年制硕士研究生。已经硕博连读进入博士修业阶段的不在评选范围内。二、推荐名额分配各班按照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进行推荐并排序,如实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成绩认定汇总表》和《2021级3年制硕士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拟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三、相关要求1.各班均须成立由党支书或班长牵头的不少于5名成员的工作组,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评选细则》(http://chem.ouc.edu.cn/2022/1006/c25695a378591/page.htm),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开展评定工作。2.各项评审材料须于10月13日前报送:(1)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成绩认定汇总表、拟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版;(2)各班推荐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3)各班评审工作报告,纸质版,须工作组全体成员签名。纸质版交至化学楼2-214吕朋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吕朋老师和窦子琛老师邮箱。其他未尽
  • 2023/09
    26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全民国防教育,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国防意识,激发大学生崇军尚武、参军报国热情。青岛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青岛市广播电视台、青岛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等部门将联合举办2023年“爱我国防”青岛市大学生主题演讲大赛,现就推荐人员参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以“踔厉奋发强国防、勇毅前行向复兴”为主题,助力在校大学生了解国防知识、掌握国防技能,培塑国防观念,激发大学生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政治热情和行动自觉。二、演讲内容(一)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习近平强军思想,抒发对新时代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理解感悟。(二)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抒发对爱国强军及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的认识和担当作为。(三)结合学习伟大建党精神和我省涌现的英雄故事,抒发对传承优良传统、赓续红色血脉的理解感悟。(四)结合讲述人民军队筚路蓝缕的发展历程,抒发对我军光辉历史和新时代职能使命的理解感悟。(五)结合讲述情系国防、献身国防的身边典型事迹,抒发对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理解感悟。(六)结合大学生参军入伍,谈对立志从军报国、以实
  • 2023/09
    22
    海川论坛:“环境、能源科学与技术”研讨会学生参会通知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第十二届海川论坛将于2023年9月26日8:30-16:30在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第一会议室举行。本次“环境、能源科学与技术”研讨会有幸邀请了中国工程院院士高从堦教授、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李会泉研究员、陕西师范大学刘忠文教授、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研究所江河清研究员、大连理工大学姜孝谟教授、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任文才研究员、中国海洋大学李京梅教授、中国海洋大学刘立成教授到会交流。此次论坛旨在促进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欢迎在读本科生、研究生积极报名参会,相信此论坛会可以有效帮助本科和研究生同学拓宽领域认识,增加知识储备和创新研究思路。海川论坛将为参会者提供茶歇、午餐等服务,欢迎大家积极参与!报名链接如下:https://docs.qq.com/form/page/DTXFwcE1jYktGcERK
  • 2023/09
    22
    中国海洋大学“春华”奖学金系校友孙焱女士自2012年出资设立。该项奖学金自设立以来,先后共有134支团队、77名同学获得“春华”奖学金。根据孙焱女士意愿,自2022年起,“春华”奖学金面向全体在校学生设置“春华共创激发奖”和“春华共创成就奖”两个奖项,主要奖励在解决产业和社会实际问题中具有创新思想和创新成果的优秀团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春华”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学字〔2022〕34号)要求,现将第九届“春华”奖学金“春华共创激发奖”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学校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以团队形式申报参评。二、评选名额和奖励额度“春华共创激发奖”评选不超过12支团队,每支团队奖励1万元。“春华共创成就奖”将于“春华共创激发奖”颁发后一年内评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三、评选条件(一)团队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很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二)申报“春华共创激发奖”的项目团队,要求所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符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以及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或在基础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并针对当
  • 2023/09
    21
    各位同学: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海大学字〔2022〕39号)的通知,现2022-2023学年申请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当学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三)学习勤奋刻苦,坚持“求是、求博、求精、求新”的学风;(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课外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五)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六)单项奖学金获评条件为单项加分,加分相同的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先后排序。二、材料提交及要求请各位同学参照《附件1: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进行学工系统申请,班级确认提交无误后联系班主任审批,请各班申请工作于9月22日中午12:00前完成班主任审批。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xlsx联系人:王祖甜电话:0532-66782480邮箱:wzt@ouc.edu.cn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9月21日
  • 2023/09
    21
    中国海洋大学未来科学家论坛:化学与海洋——第二轮 学生参会通知“未来科学家论坛之化学与海洋研究生学术论坛”将于2023年9月27日8:30至9月28日17:00在中国海洋大学图书馆第一会议室举行。本次研究生学术论坛邀请了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大学化学院院长David Milton Lewis教授、澳大利亚科学院院士Shizhang Qiao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副校长李伟华教授、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宋金明研究员等十余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到会交流,并确定部分优秀学生成果进行现场汇报和墙报展示。原则上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全体全日制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应到会。受场地限制,每场仅能容纳80人。现将会议场次分为9月27日上午、9月27日下午、9月28日上午、9月28日下午,请在读研究生积极报名、按时参会。学生参会报名时间截止9月24日12:00。已报名现场报告和墙报的学生需认真准备,获评优秀的学生将得到精美礼物。会议间隙也将组织学生观众抽奖活动。报名链接如下:
  • 2023/09
    20
    各班级、学生组织: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22〕41号)的通知,现2022-2023学年评选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大学生行为规范,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三)积极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四)在学业学术、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较好表现;(五)积极参加体育运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六)“优秀学生”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35%,且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良好”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为班级前50%,任职满一年且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良好”及以上。(七)学生组织在当学年获评优秀分会时单列名额。二、名额分配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20级化学1班5 4人2020级化学2班4 2020级化学3班5 2020级化工班3 2021级化学1班5 4人2021级化学2班5 2021级化学3班5 2021级化工班5 2022级化学1班6 4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