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
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材料审核、综合面试、录取和监督等工作。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群)或者相近二级学科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博士生导师组成,其中学术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专家总人数的3/5。
(三)学院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各面试小组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四)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次面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日制招生人数 | 非全日制招生人数 | 学位类别 |
070702 | 海洋化学 | 30 | 1 | 学术学位 |
0707Z6 | 海洋化学工程与技术 | 16 | 1 | 学术学位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环境功能材料与工程) | 2 | 1 | 专业学位 |
学院根据综合面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可能对各专业招生指标进行适当调整。
三、综合面试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面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本校返校考生采取“线下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面试”采用双机位进行,主系统为zoom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具体要求详见《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面试安排》(附件)。
综合面试内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外国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基础英语及专业外语,考生通过英文介绍、抽题作答等形式进行考核,对未达到外语条件的普通招考考生将增加英译汉等基础外语水平测试。专家根据作答情况综合评定分数。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考核。
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和业务考核,主要考察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基础知识考核内容:海洋化学专业原笔试科目为《化学海洋学》;海洋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原笔试科目为《化工原理A》或《有机化学》,资源与环境专业原笔试科目为《化工原理A》或《有机化学》或《材料工程基础》,均以口试方式进行考核。
业务考核:主要了解考生知识结构、学习动机、科研背景和研究经历,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包含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每位考生需准备5分钟PPT汇报,主要围绕个人学习及科研情况、今后的研究设想等内容展开。面试内容由面试小组各成员根据专业特点现场口头提出,考生回答。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含个人陈述环节、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审查。
按照学院公布的“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和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者终止其申请程序。
(二)材料审核。
1.报考导师评价。学院将通过审核的考生材料提交至报考导师,导师对考生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导师考核由招生导师负责组织,主要考核考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意识,同一导师有多名考生申请时,导师对考生给出书面评价意见及考生的综合排名。
2.专家组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考生名单。硕博连读考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的申请材料同时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考生材料评价及评分,按不超过拟录取人数2倍的比例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名单分开确定。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通过集体研究,对专家组提交的材料审核结果进行审定,提出进入综合面试的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材料审核结果公布。6月7日前,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的所有考生的材料审核结果。
(三)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测试。
学院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准备工作监督检查表》逐一检查落实,并组织面试组进行内部演练。综合面试前组织考生进行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性能测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通过网络远程面试软件(本校返校考生线下现场考核)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综合面试。
学院采取“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工作机制,组织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的具体安排详见《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面试安排》
(六)体检。
考生须按学校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综合面试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面试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79%+外国语考核成绩×21%(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面试总成绩即为录取总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1.各学科专业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考核”制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共同按照考生所报考导师录取名额及综合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注:资源与环境工程博士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3.综合面试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公布
综合面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chem.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李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66782605,liliya@ouc.edu.cn。
七、心理测试和体检由学校统一安排,考生应及时关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相关通知。
八、本方案由化学化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咨询电话:0532-66782605,联系人:李老师
化学化工学院
2020年6月7日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面试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