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2023/04
    17
    2021级硕士研究生:为奖励学习态度端正且成绩优秀的硕士研究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 号)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 号),现决定开展硕士研究生学习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参评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1 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参评名额分配见下表:化学化工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习奖学金构成专业总人数评定名额2021级化学32132021级化学工程与技术29122021级海洋科学53212021级材料与化工7128化学化工学院(总)18574二、参评条件(一)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课程且成绩合格,具体参评条件详见化学化工学院公布的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见附件2)。(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习奖学金:1. 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者其他保留学籍情况;2. 处于学校纪律处分期限内尚未解除。3. 超出基本修业年限。三、工作流程1. 各专业(按照一级学科)参照本单位制定并公布的研究生奖助评选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学习奖学金评选工作
  • 2022/11
    01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硕士研究生开题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根据学校《中国海洋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文件,为全面提高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完善硕士研究生开题审核工作,加强硕士生培养过程管理,学院拟对2021级硕士研究生开展开题审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考核内容及形式采取公开答辩的形式,每个硕士生做不少于10分钟的开题报告,专家提问10分钟的。二、考核组织方式开题审核专家组由本学科(化学、海洋科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与化工一级学科)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副教授以上及相当职务专家不少于5名)。此外,另设一位秘书,做好答辩通知、记录、统分、提交纸质材料等相关工作。三、考核时间12月上旬前完成四、考核对象修满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分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五、考核分组具体分组由院系统一安排,各学科成立符合要求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方向考核工作。各专业方向成立由至少5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并指定其中一名为组长,考核小组成员需具有高级职称。组长具体负责本组硕士研究生的开题审核工作。六、考核前准备1.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开题审核表》,本人签名
  •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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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考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及创新人才专项计划的工作通知要求和《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化学化工学院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的原则,经专业素质考核、外国语水平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等环节,完成了综合考核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如下。成绩公布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32-66782605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02年9月22日
  • 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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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接收推免生和“创新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综合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二)各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各考核环节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三)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次综合考核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二、资格审核考生按照学校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9月15日16:00前,学院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于9月16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未按时完成相应程序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前,学院将进一步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三、综合考核(一)时间安排1.面试环境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安排:时间工作内容2022年9月20日1.考生测试及设备调试:初步核对考生身份信息,检查、指导考生面试的房间、机位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