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 2024/03
    14
    1.可参评学生基础库(单独下发)2.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doc3.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生成绩统计表(单独下发)4.2022级硕士研究生成绩排名表.xlsx5.附件2. 研究生学习奖学金系统申请审核流程.docx
  • 2024/01
    12
  • 2024/01
    12
  • 2023/10
    07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决定,拟推荐以下同学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见下图)。公布时间为10月7日至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高老师,电话:0532-66782605,邮箱:gaoyuan@ouc.edu.cn。化学化工学院 2023年10月7日
  • 2023/09
    25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接收推免生和“创新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将考生成绩予以公布(见图),最终录取结果将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公布。综合考核成绩公布时间为9月25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高老师,电话:0532-66782605,邮箱:gaoyuan@ouc.edu.cn。
  • 2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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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
    19
  • 2023/05
    19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评审推荐,确定化学化工学院卓越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如下,详见附件。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下结果如有异议,请致电学院办公室,电话:66782605,或发邮件至liliya@ouc.edu.cn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5月19日附件3.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卓越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03化学.xls
  • 2023/05
    06
    一、答辩时间根据学校要求,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春季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应在5月20日前组织完成学位论文答辩。二、答辩申请与审批应于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全部返回且评审结果符合答辩要求后提出答辩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 7 名或 9 名熟悉本领域研究前沿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或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其中博导不少于四人,校外专家不少于三人。硕士答辩委员会一般由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五人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二人。硕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中外单位专家要求在本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答辩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核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发布答辩公告、按时组织答辩、规范投票方式、形成答辩档案材料等程序,确保答辩工作规范、有序。指导教师可列席答辩,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且在讨论表决、形成决议时应离席回避。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学位办形式审查。研究生最迟于答辩前一周,将《中国海洋大学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纸质版提交给研究生秘书,由研究生秘书汇总后提交学位办。三、组织形式在保障论文答辩质量的前提下,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由导师自行组织,采取线下答辩的形式。四、答辩公告及邀请人员1.
  • 2023/05
    05
    各位老师、研究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号)以及《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等文件要求,我院2021级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在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下,按照研究生院要求的工作程序及我院研究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了评选。经学院资助与奖励工作小组审议后,化学化工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习奖学金评定结果如下,详见附件。公示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请致电学院办公室,电话:66782605,或发邮件至liliya@ouc.edu.cn。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