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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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已结束,感谢关注。
  • 20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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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及《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29号)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2级3年制硕士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2级全日制3年制硕士研究生。二、名额分配各班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下:三、相关要求1.各班均须成立由党支书或班长牵头的不少于5名成员的工作组,严格按照学校评奖评优有关规定及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评选细则》(http://chem.ouc.edu.cn/2022/1006/c25695a378591/page.htm),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开展评定工作。2.将评定结果填入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成绩认定汇总表》和附件2《2022级3年制硕士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拟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并于9月20日(星期五)16: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houshilin@ouc.edu.cn,纸质版送至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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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相关规定,现面向2021、2022、2023级研究生,开展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究生综合考评综合考评工作是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2021级及以往各级博士、2022级及以往各级硕士、2022级博士、2023级硕博、硕转博的2024级博士(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严肃对待该项工作,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可打印填写,但本人签名、导师意见处需手写,注意正反面打印提交。该材料将放入个人档案中,请务必认真填写,避免内容与往年高度雷同。填写不认真、不合格的,学院将通报给导师,并返还给学生本人重新填写。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8日前,交至带班辅导员处。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docx二、荣誉称号评选(一)“优秀研究生群体”推荐优秀研究生群体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参照学校评奖评优相关规定及“山东省优秀班集体”评选相关规定进行,经学部、各学院(中心)推荐、学校审核、公开答辩、公示等程序,评选10个群体授予“优秀研究生群体”荣誉称号,评选结束后,学校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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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学字〔2022〕42号)《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21〕36号)等相关规定,为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山东省政府设立,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奖励标准及名额奖项名称名额金额国家奖学金78000元山东省政府奖学金1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35000元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35000元三、评定范围、条件(一)评定范围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特殊学制学生原则上从入学第六年开始不再具备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二)评定条件1.国家奖学金:(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符合《中国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