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生命安全重于泰山!近年来,各地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我校校园内的电动自行车数量不断增加,由此引发交通事故、甚至爆炸爆燃的风险隐患较大。前期学校和学院已经基本完成校园非机动车使用登记授权。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管理,有效防控因违规停放、充电而引发的火灾、触电事故,确保全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学校《关于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强调如下:一、电动车校内通行须严格遵守《中国海洋大学道路交通管理规定》。二、校园内通行的电动车须装有学校发放的校园通行码(牌),未授权或授权逾期的电动车(含滑板车、平衡车)将被有序清理,电动车不得转让、出售给校内人员。请仍在使用未授权电动车的人员于11月30日前将违规车辆清理出校园。12月1日起学校将对未取得通行授权的非机动车予以查处。填报虚假信息获取授权,盗用、伪造校园通行码(牌),取消校园通行权限,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海大学字[2017]47号)相关条款予以相应的校级处分,并如实记入个人人事档案。三、学校集中充电桩已启用,所有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