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长支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3〕2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鲁教厅办函〔2024〕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决定在全校学生中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4年9月-12月
二、主要内容
1.“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必做)。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称“青少年普法网”)在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行动计划的活动组织流程与参与指南,免费提供在线学习资源,完成在线学习的学生将被授予“宪法卫士”标识。请各班组织学生们参与“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的相关学习(尽量100%完成),相关完成情况随每月主题团日总结上报,9月底前活动参与率不低于35%。
2.“网络风采展示”活动(选做)。青少年普法网设立学讲宪法“网络风采展示”专栏,鼓励学生在完成“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学习任务后,自主自愿通过专栏参与展示。活动组委会将根据“网络风采展示”活动结果,分别遴选各学段优秀学生直接参加全国总决赛演讲比赛项目。
3.“学宪法 讲宪法”地方比赛和全国总决赛。“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将于10月底举办(包括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两个项目)。学校将于近期遴选推荐学生参加省级遴选比赛。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感兴趣的同学提前做准备。
4.开展“宪法晨读”活动(必做)。结合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4年12月上旬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届时,请各单位组织学生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共同参与。作为12月主题团日活动,以班级或党团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宪法晨读”,请各支部提前策划,潜移默化地加强广大学生对宪法的内心认同,塑造宪法信仰。
5.开展全媒体宣传展示活动。活动期间,典型或较好做法请积极向学院投稿,宣传和报送相关新闻信息、优秀展示内容,营造常态化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总结报送
请各班团于11月20日17:00前反馈总结(工作亮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
联系人:张瑛臻,电话:66782769,电子邮箱:zhangyingzhen@ouc.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