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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届“山东港口港信期货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祖甜发布时间:2024-03-01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山东港口港信期货奖学金”管理办法》(海大学字20243号)相关规定为做好首届山东港口港信期货奖学金的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奖励对象及金额

    本奖学金用于奖励中国海洋大学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化学化工学院、工程学院的生源地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的优秀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每年奖励20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地区名单详见《附件3: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录》(生源地以身份证或户口本本人页载明的住址信息作为判断依据)除此之外也包括赣州、萍乡地区,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

经济学院3人,管理学院2人,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部6人,化学化工学院4人,工程学院5人。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富有爱心,乐于助人;

4.在校期间学习认真刻苦,本科生参评学年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在班级(专业)前60%(含60%),研究生入学以来单科学习成绩不低于75分并发表学术成果,用于申请的学术成果为申请其他奖学金未使用过的学术成果;

5.在创新创业、学生工作、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积极;

6.参评学年获得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未超过5000元(含)。

、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对申请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适当方式选拔推荐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提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报送的候选学生材料进行审核,

经公示3天无异议确定获奖名单,报由中国海洋大学“山东港口港信期货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备案。经管理委员会审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获奖资格。

四、提交材料

    请申请同学于3417:00提交附件1、附件2材料至邮箱:wzt@ouc.edu.cn

 

 

联系人:王祖甜    

电子邮箱wzt@ouc.edu.cn


附件:

附件1:“山东港口港信期货奖学金”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2:“山东港口港信期货奖学金”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3: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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