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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级3年制硕士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朋发布时间:2022-10-06浏览次数:1325


    一、评选范围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20级全日制3年制硕士研究生。

已经硕博连读进入博士修业阶段的不在评选范围内。

    二、推荐名额分配

各班按照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进行推荐并排序,按要求如实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成绩认定汇总表》(详见附件1)。

三、相关要求

1.各班均须成立由班长或团支书牵头的不少于5名成员的工作组,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评选细则》(http://chem.ouc.edu.cn/2022/1006/c25695a378591/page.htm),公平、公正、公开组织开展评定工作。

2. 2020级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讲座加分可选择参照原细则执行:

(五)创新创业、实习实训活动加分(共20分)

1、参加创新创业类活动酌情加1-20分。如参加创青春、挑战杯、研究生学术论坛类活动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加10分,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校级奖励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2、参加与就业活动相关的实习实训活动,酌情加1-10分。实习期在15天以内的加1-5分,15天到一个月的酌情加5-10分。一个月以上的加10分。实习需与专业匹配,不建议与专业无关的实习,实习前需与实习单位签订《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训协议书》(附件2),实习结束后提交《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书》(附件3)。

3、参加学院举行的学术讲座,每场讲座加1分。参加校内外研究生学术论坛、学术年会,校外每项加2分,校内加1分。参加校外论坛并做大会报告,每项加4分,参加校内论坛并作大会报告,每项加3分。说明:大会报告,限于参加行业内全国性的大会报告可加分,其他校外实验室组织参加作为听众不加分。  

注:该项奖学金中参加实习、讲座论坛取得的加分,与学术、实践创新奖学金评定中的讲座、论坛、会议不得重复使用。

3. 各项评审材料须于1017日前报送:

1)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成绩认定汇总表,电子版;

2)各班推荐候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

3)各班评审工作报告,纸质版,须工作组全体成员签名。

(4)材料报送邮箱lvpeng@ouc.edu.cn。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李思潼、吕朋,联系电话:66782480


附件: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文体和社会活动奖学金成绩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大学生实习实训鉴定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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