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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李若瑄发布时间:2022-03-25浏览次数:14783

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各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学院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面试和实验能力等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验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

(三)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次复试录取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方向)

招生计划

备注

070300

化学

51


070702

海洋化学

16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33


085601

材料工程

34


085602

化学工程

40


注:学院将根据复试情况,在本单位计划指标内对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不占以上招生计划

三、考生资格审核

考生须在32614:00前按照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由学院予以审查。考生应提供的复试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或清晰照片):

1.准考证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本科成绩单扫描件。

4.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他外国语水平成绩证明扫描件。

5.考生如获校级以上奖励或有公开发表论文可提供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6.学历(学籍)证明:

1)往届考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以报名网上信息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须在有效期内)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

2)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版,特殊学制考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7.2022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准考证、成绩单等)扫描件。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提供原件部门公章)扫描件、《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入伍前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录取通知书等)。

以上材料请逐一以“序号+姓名+材料名称”的方式命名,所有文件打包(压缩文件zip格式,大小不超过20M)上传至学校招生管理平台。

资格审核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推免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合格考生无需再参加复试。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和思想政治素质,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人考核时间一般为3-5分钟。

2.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内容,复试采取远程网络在线面试方式进行,学生进行网上口头陈述与回答。每个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

原笔试测试内容:070300化学、070702海洋化学、085601材料工程的考生原笔试科目综合化学,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02化学工程等学科的考生原笔试科目物理化学, 均以网络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实践和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化学和海洋科学一级学科的考生主要考核基础化学实验(无机化学、分析化学和仪器分析等)的基本知识。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和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考生主要考核对工业过程和化学实验操作的熟悉程度,均以网络面试方式进行考核。

专业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考生用中文进行1分钟自我介绍,包括大学学习情况、获奖情况,参与科研工作等,面试内容由面试小组各成员根据专业特点现场口头提问考生回答。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

2)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基础英语及专业外语,由面试小组成员现场口头提出,考生回答。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的计算与使用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9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录取原则

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各专业(方向)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

1. 考生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比较

2.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chem.ouc.edu.cn)公布考生成绩,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公布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李老师进行联系。联系方式:liliya@ouc.edu.cn0532-66782605

八、本方案由化学化工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邮箱:liliya@ouc.edu.cn,电话0532-66782605,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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