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为做好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学生(含预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三)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四) 能够正常完成学业;(五) 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六) 符合经办银行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贷款期数、期限及额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在校生每学年申请一次并签署借款合同、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的办法进行办理。同一个学制期内,贷款次数不得超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贷款额度,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三、贷款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