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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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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海大学字〔2022〕39号)的文件要求,现2025-2026学年申请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本科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当学年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三)学习勤奋刻苦,坚持“求是、求博、求精、求新”的学风;(四)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课外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不断增强综合素质;(五)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合格”及以上。(六)单项奖学金获评条件为单项加分,加分相同的以科学文化素质测评成绩先后排序。二、材料提交及要求请各位同学参照《附件1: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进行学工系统申请,班级确认提交无误后联系班主任审批,请各班申请工作于10月10日前完成班主任审批。联系人:王祖甜电话:0532-66782480邮箱:wzt@ouc.edu.cn【03化学】2025-2026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拟推荐名单.xlsx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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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22〕41号)的通知,现2025-2026学年评选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学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的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大学生行为规范,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三)积极加强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四)在学业学术、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较好表现;(五)积极参加体育运动,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六)“优秀学生”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为专业前35%,且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良好”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当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排名为专业前50%,任职满一年且各单项测评结果均应为“良好”及以上。(七)原则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兼得。二、名额分配班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2023级化学1班742023级化学2班72023级化工班72024级化学1班552024级化学2班62024级化学3班62024级化工班82025级化学1班642025级化学2班62025级化学3班72025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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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展示化学(海洋化学)国家理科基地本科生科研实践成果,促进本科生开展科技交流活动,拟于2026年10月15日举办2026年度化学(海洋化学)国家理科基地科技活动交流会。一、参会要求1.化学(海洋化学)国家理科基地本科生为主,欢迎化学方向、化学工程与工艺等专业本科生共同参加,按项目进行展示交流。2.海化基地班2023级、2024级学生参与“本科生研究发展计划(OUC-SRDP)”“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等已结题的项目必须参加交流;学院其他年级、专业及方向的本科生自愿参加。欢迎已取得阶段性结果的在研项目,以及参与指导教师课题或自拟课题等各类取得可展示结果的项目参加交流。3.参会项目需填写化学(海洋化学)国家理科基地科技交流活动信息表(纸版、电子版)和汇总表(电子版),于10月11日星期日17时前提交至邮箱:wzt@ouc.edu.cn。二、会议形式第一阶段 墙报展示(时间:10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30-14:30,地点:化学化工学院门厅)每个项目组以墙报形式展示其科技活动的内容、结果和收获,墙报尺寸为80 cm(宽)×180 cm(高),写明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于10月11日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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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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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26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研院字〔2026〕95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2026级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李召斌、李先国 副组长:李新、庄光超 成员:2026级研究生导师,伍联营、刘春颖、李一鸣、高原、陶晓玲、窦子琛、孔佑然、王祖甜、徐亮、张瑛臻、侯世林、贺方圆 二、扎实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一)填报《学籍档案卡》 由学生本人下载打印空白表后,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中性笔填写,粘贴的照片应当为学生在校采集的入学资格初审照片,露出额头和双耳,不得化妆,不得使用美颜或修图软件,不得使用考生电子档案照片代替。 《学籍档案卡》(一式2份)学生手写填好后,提交至各专业学习委员处,汇总后于10月17日前交至辅导员处。 10月21日前,根据《全国普通高校新生学籍信息核对流程》要求,进行学信网新 生信息确认,并记录国家录取信息与本人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汇总给研究生秘书。 (二)专业水平复测 责任人:研究生导师。 工作要求:导师要逐一核查、详细比对学生入学后的学业表现和复试中考生是否一致。对于学业水平表现差异较大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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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中国海洋大学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通知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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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学字〔2024〕53号)《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21〕36号)等相关规定,为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山东省政府设立。其中,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部、各学院(中心)要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海大学字〔2022〕39号)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相应申请条件进行评审。评审工作务必规范严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严格落实公示制度。二、奖励标准奖励名称名额金额国家奖学金16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246000元省政府奖学金1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25000元三、评定范围、条件(一)评定范围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
  • 202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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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为做好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全日制学生(含预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三)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四) 能够正常完成学业;(五) 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六) 符合经办银行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贷款期数、期限及额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在校生每学年申请一次并签署借款合同、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的办法进行办理。同一个学制期内,贷款次数不得超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贷款额度,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三、贷款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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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同学: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6〕76号)要求,为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现就做好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发放对象和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2027届毕业生(含本科生及研究生)。发放对象: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2.特困人员毕业生;*此处为民政部门的专有名词,并非学校认定特殊困难学生3.残疾人毕业生;4.零就业家庭毕业生;5.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在学期间”指“当前学历阶段”,例如以硕士毕业研究生身份申请补贴的,应在硕士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标准:前4类人群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第5类人群补贴标准为600元/人,毕业生只可按一种身份申领一次性求职补贴且只能申领一次,如在其他学历教育阶段享受过(原“求职创业补贴”)的不能重复申领。二、申请流程(一)毕业生网上申请(9月10日-9月21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注册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网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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