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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6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王祖甜发布时间:2026-10-21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海大学字〔2022〕39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学院实际,现就开展2026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及评选条件

  本年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截止目前共12个,具体情况见附件1《2026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有意申请本年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除第四届中集助学金)的学生按照培养层次填写附件2,于10月25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wzt@ouc.edu.cn并扫码入群。

  注意:申请汇总表中申请奖项一栏,请按照志愿顺序填写可以申报的奖项,申报的奖项数目不设限制。


  2.资格审查。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个人的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于10月26日公示入围答辩名单。附件信息请务必按照示例要求填写,避免资格审查时因信息误填失去答辩资格。

  3.公开答辩。答辩时间拟定于10月29日下午13:30,请提前准备好3分钟PPT,具体形式、地点将另行通知。先前参与过政府类奖学金答辩的本科生提交个人申请后无需再次参加答辩。

   三、注意事项

  1.评审基本条件。本科生须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第五条“评审基本条件”,研究生须符合《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中第二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以上各项目评选条件。

2.兼得原则。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本科生奖学金遵循“大额不兼”的原则,原则上5000元及以上的社会捐赠奖学金之间,与政府类奖学金之间均不可兼得。研究生奖学金兼得原则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政策解读中第八条之规定。

3.因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机动性的特点,附件1列表项目仅为截止目前具备启动条件的项目,本年度后续将会有其他可以启动的奖助学金项目,届时会发送通知,敬请关注。

4.因第四届中集助学金仅面对2026级本科生,后续单独通知,想要报名第四届中集助学金的同学无需提交材料并入群。

化学化工学院

2026.10.21


附件1.2026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化学化工学院2026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