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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亮发布时间:2025-09-06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相关规定,现面向2022、2023、2024级研究生,开展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综合考评

综合考评工作是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2022级及以往各级博士、2023级及以往各级硕士、2023级博士、2024级硕博、硕转博的2025级博士(包含非全日制研究生)严肃对待该项工作,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附件1),可打印填写,但本人签名、导师意见处需手写,注意正反面打印提交。 

该材料将放入个人档案中,请务必认真填写,避免内容与往年高度雷同。填写不认真、不合格的,学院将通报给导师,并返还给学生本人重新填写。

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7,交至带班辅导员处。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docx


二、荣誉称号评选


(一)“优秀研究生群体”推荐

优秀研究生群体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参照学校评奖评优相关规定及“山东省优秀班集体”评选相关规定进行,经学部、各学院(中心)推荐、学校审核、公开答辩、公示等程序,评选10个群体授予优秀研究生群体荣誉称号,评选结束后,学校将按15/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奖金作为群体建设经费。

请有意申报参评群体填写《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登记表》(附件2)和《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汇总表》(附件3),并于910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报送至xuliang@ouc.edu.cn。

 

附:《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

第三条研究生荣誉称号实行申请制和推荐制。

第八条优秀研究生群体。用以表彰组织健全、活动丰富、风清气正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研究生群体,包括优秀班级、课题组、实验室等(党支部、团支部也可)。获奖数量根据每年申报情况确定。

申报具体要求:(1)群体成立满一年,人数在 10 人以上;(2)群体的组织健全、活动丰富、风清气正;(3)群体内成员在评选学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

评选时间:每年秋季学期。

评选方式:各学院(中心)奖助工作小组按照学校下达名额向学校推荐,学校通过组织公开答辩等方式进行评选。

附件2.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登记表.docx

附件3.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汇总表.xlsx


(二)个人荣誉称号评选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基本修业年限内的202220232024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有意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需提交书面申请。

 各班级需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班级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审推荐工作。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提交书面《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及文章、成绩单、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至班级评议小组,班级评议小组可根据《化学化工学院优秀研究生综合评价成绩计算方法》进行名额推荐排序。

 “优秀研究生干部”:每班级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如果是2人,需排序);优秀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见下:

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96日至98个人向班级评审小组提交申请材料班级评审小组确定推荐人选排序并在班级内公开。

9月9日,评审结果确认无误后,各班评审小组负责人17点前将电子版材料(附件4、附件5)以班级为单位命名发送至  xuliang@ouc.edu.cn  

9月10日至9月11日,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报送至团委办公室学院评审

912日至916日,学院公示并报送学校。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5.2024-2025学年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评选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