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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祖甜发布时间:2025-09-03浏览次数:12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本科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和评奖评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安排

2024-2025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工作,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时间节点

具体安排

综合测评

 

 

92

开始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外出交流学习学生完成成绩兑换、学分认证工作。

94

学生处将学生学业成绩库反馈至各学院,具体时间视学生考试安排适时调整。

各班:开始统计综合测评加分项excel

98日前

学院完成学生学业成绩导入。

9月11日前

各班:2025思想政治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统计表提交至学院:21250311059@stu.ouc.edu.cn

9月16日前

学院将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通过学工在线系统提交至学生处。

评奖评优

 

9月23

学生工作处开启评奖评优批次。

9月25日前

学生工作处组织完成特等奖学金评选。

1017

各学院提交奖学金、荣誉称号评定结果。

10月中

各学院完成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申请推荐工作。

10月中

先进班集体标兵、优秀学生标兵评选,具体时间待定。

11月上旬

完成奖学金发放。

、工作要求

1. 各班严格按照学院学校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细致地开展相关工作。

2. 充分认识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与评奖评优工作的重要性,注重工作的实效性,同时要注重总结往年相关工作的经验,提前做好时间规划,严格履行公示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

 附件1:转专业综测科学文化成绩证明.docx

附件2:思想政治和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统计表.xlsx

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项审核.xlsx

附件4:化学化工学院本科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修订)

 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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