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关于评选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侯世林发布时间:2024-11-01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海大学字〔2022〕39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项目及评选条件

  本年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截止目前共9个,具体情况见附件1《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

  二、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

  有意申请本年度社会捐赠奖助学金(除第二届中集助学金)的学生按照培养层次填写附件2或附件3,于11月4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指定邮箱并扫码入群。

  本科生交至:qyh6103@163.com

  研究生交至:zhangfengwei2004@163.com

  注意:申请汇总表中申请奖项一栏,请按照志愿顺序填写可以申报的奖项,申报的奖项数目不舍限制。

  2.资格审查。学院评审小组对申请个人的思想、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11月5日前公示入围答辩名单。附件信息请务必按照示例要求填写,避免资格审查时因信息误填失去答辩资格。

  3.公开答辩。本科生答辩拟定于11月7日中午13:30,研究生答辩拟定于11月14日中午13:30。请提前准备好3分钟PPT,具体形式、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评审基本条件。本科生须符合《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中第五条“评审基本条件”,研究生须符合《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中第二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以上各项目评选条件。

2.兼得原则。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规定,本科生奖学金遵循“大额不兼”的原则,原则上5000元及以上的社会捐赠奖学金之间,与政府类奖学金之间均不可兼得。研究生奖学金兼得原则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政策解读中第八条之规定。

3.因社会捐赠奖助学金机动性的特点,附件1列表项目仅为截止目前具备启动条件的项目,本年度后续将会有其他可以启动的奖助学金项目,届时会发送通知,敬请关注。

4.因第二届中集助学金仅面对大一本科生,后续单独通知,想要报名第二届中集助学金的同学无需提交以下材料并入群。

联系人:侯世林

电话:66782480   

附件1.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参评项目一览表.xlsx

附件2.本科生-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研究生-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