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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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单位、考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接收推免生及创新人才专项计划的工作通知要求和《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化学化工学院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的原则,经专业素质考核、外国语水平测试以及思想政治素质考察等环节,完成了综合考核工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现将综合考核结果公布如下。成绩公布三天,如有异议,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32-66782605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0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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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接收推免生和“创新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综合考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考核小组开展考核工作。(二)各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在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确定考生各考核环节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等。(三)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负责本次综合考核工作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二、资格审核考生按照学校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上传至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9月15日16:00前,学院审核报名材料,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审核结果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获准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于9月16日前在系统中进行确认,未按时完成相应程序的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考核前,学院将进一步审核考生的身份信息,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以备查验。 三、综合考核(一)时间安排1.面试环境测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安排:时间工作内容2022年9月20日1.考生测试及设备调试:初步核对考生身份信息,检查、指导考生面试的房间、机位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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