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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祖甜发布时间:2026-09-14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为做好本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学生预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且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二)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 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五)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六) 符合经办银行和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数、期限及额度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采取在校生每学年申请一次并签署借款合同、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的办法进行办理。同一个学制期内,贷款次数不得超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 年,最长不超过 22 年。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贷款额度,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贷款流程

(一)学生准备申请材料。学生到校报到注册后向辅导员提出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并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备一张中国银行借记卡并开通手机银行;提前将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生本人学生证或智能卡、户口本(学生本人页、首页、信息变更页、监护人页)、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及监护人同意贷款的书面同意书等材料拍照备用。

(二)学院统计贷款意向,学生发起贷款申请。920日前有贷款意向学生填写信息电子版附件)发送至邮箱wzt@ouc.edu.cn,并于922日前通过中国银行线上系统发起助学贷款申请需注意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三)学生签署合同,提交学工在线系统。在贷款申请审批通过后,各位同学需仔细阅读并确认与银行贷款合同中的全部内容,登陆中国海洋大学“学工在线”系统,在“国家助学贷款”模块申请,准确填写“贷款银行”、“贷款金额”、“学费、住宿费”及“回执校验码”,拍照上传贷款受理证明等相关附件材料。

(四)学院进行入学确认审核。学院根据学生在“学工在线”系统提交的附件材料逐一审核学生信息,108日前完成审批。注意:学生姓名、身份证号、贷款学年、贷款银行、贷款金额、回执校验码和提交附件材料需要保持完全一致;学生学费住宿费可通过财务处“学生交费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五)学校审核。1010日前,学校在“学工在线”审批并在中国银行系统录入所有学生回执。

四、注意事项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开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中国银行生源地贷款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均属于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重复申请。

(二)贷款学生不需要交纳学费住宿费,代扣部分的贷款以在学工系统填写的学费住宿费金额为准到账后由学校统一处理多退少补生活费部分贷款由中国银行汇款至学生个人中行账户。

(三)各位同学请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合理确定申贷额度,培养理性消费意识和良好消费习惯,不盲目攀比,不贪图物质享受,量入为出,合理规划日常开销,避免超前消费、过度消费、从众消费。

未尽事宜,敬请联系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人:王祖甜

联系电话:66782480

中国银行联系电话:0532-85936897 / 0532-85922906

 

附件:2026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意愿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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