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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侯世林发布时间:2025-06-10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办法》(海大学字〔202425号)《财政部等四部门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解读

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202491日起)签订基层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贷款代偿标准提高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25000元。

二、申报工作

2025,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继续通过系统(https://jcjy.xszz.edu.cn/开展,包括应届毕业生申请、往届生在职在岗确认复核等,请于9月10日前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见附件)。

2025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

2025年毕业生在系统“基层就业申请”模做好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位同学按照政策文件和《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见附件1规定进行申请,学院将重点审核学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确保学生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补偿代偿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对提供证明材料缺失不全的,学生应及时补齐后再行上报。其中,请同学在财务“学生交费信息查询系统”查询核实学费后再填写,请学生填写中国银行或者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便于后期资助资金发放。

2.未能在919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5年毕业生(含919日—1231日期间毕业学生),务必要在2025919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3.在系统操作中,“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申请材料模板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二)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可通过“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完成信息填报,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请在615日前完成。待中央审核后,及时通知复核通过学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

三、资助资金拨付

资助资金采取分年度拨付的方法,分三年拨付完毕。学生毕业后第一年、第二年分别拨付申请金额的33%,第三年拨付34%2023年毕业生第二次、2024年毕业生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资金,以及2025年毕业生第一笔基层就业资金,预计2026年上半年发放。

四、贷款代偿还款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在未获得资助资金前,须按毕业时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计划书按期如约还款,避免造成违约,待资助资金发放后第一时间偿还银行贷款本金。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pdf

附件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