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取则行远。中国海洋大学始建于1924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3所重点综合大学之一,1981年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先后入选国家“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024年10月24日,在建校10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学校全体师生回信,为学校未来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
化学化工学院是中国海洋大学历史最悠久的院系之一,其前身是始建于1930年的国立青岛大学化学系。1959年创建海洋化学系,1982年和1986年分别建立全国首批海洋化学硕士点和博士点。1993年获批全国唯一的海洋科学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海洋化学点),2005年获批立项建设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于2009年5月通过验收正式成立。海洋化学学科于2002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学科,化学(海洋化学)专业于2010年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海洋化学课程团队同年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化学专业和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于2020年、2021年相继获评国家级一流专业,实现了本科国家一流专业的全覆盖。
学院和实验室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学术团队,产出了一系列高水平成果。在基础研究方面,拥有“海洋有机生物地球化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和“海洋化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在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方面,拥有“环境友好型海洋功能材料与防护技术” 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教育部创新团队。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青等国家级领军人才8人(次)、国家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等国家级青年人才3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特聘专家等省部级人才23人。近年来,学院和实验室承担或参与科研项目近200项,包括基金委创新群体1个,科技部重点领域创新团队和教育部创新团队各1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17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1项、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共14项,面上项目58项;2007年、2019年荣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两项(环境友好型海洋防污涂料关键技术研究及其应用、近海赤潮灾害应急处置关键技术与方法);发表高水平文章800余篇,其中顶尖期刊文章650余篇。
学院和实验室拥有年生产能力1000吨、建筑面积1500 m2的“海洋功能材料工艺优化及性能评价实验室”,大型仪器技术服务中心以及国际一流水平的碳-14加速器质谱中心等平台,为科学研究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学院和实验室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加坡及韩国等国家的高水平科研及教学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成为我国海洋科学领域的重要合作交流中心之一,为海洋强国战略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海纳百川,求贤若渴。诚挚邀请全球英才依托学院和实验室申报2025年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项目,共谱蓝色华章。
一、学校学院支持待遇
1.稳定的职业保障。聘任为学校高层次人才工程教授,纳入学校事业编制,聘为博士生导师,设有薪酬增长机制,享受良好的学术环境,无“非升即走”,不实行竞争性淘汰。
2.优渥的薪酬待遇。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综合年薪、安家和生活补助、业绩绩效等(上不封顶,具体政策可进一步咨询相关联系人)。按照省市政策协助办理个人所得税减免,同时为人才及随行家属提供回国(来华)就业前生活补贴。
3.充足的经费保障。学校提供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持;相关领域优秀人员可双聘至崂山实验室,承担实验室重大项目,享受相关待遇。
4.完备的团队支撑。优先保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博士研究生指标每年不少于2个;支持组建学术团队,优先支持招聘青年教师、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招收人数不限;学校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和办公条件,满足不同学科发展需要。
5.优质的生活保障。提供依山傍海、交通便利的全装修人才公寓,拎包入住,同时可享受优惠价格购买新建设的教师公寓;学校设有幼儿园、附属中学,并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建设了附属九年一贯制学校,同时可申请青岛市优质学区入学,满足人才子女入学需要;办理山东省和青岛市惠才卡,享受子女择校、医疗保健、出行、社会服务等多项绿色通道服务。
6.全过程的申报服务。学校职能部门及各二级单位,协同成立申报团队全程跟进服务,提供高质量的专业申报指导与服务。
特别说明:对于进入会评阶段但未入选人员,经学校人才引进程序,可聘为学校人才工程教授(事业编制),享受相关待遇
二、项目背景及定位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5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化学、海洋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等;
5.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不适用于通过中外联合培养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学位的情况)。
在海外工作期间,同时拥有境内带薪酬职位的申请人,其境内带薪酬职位的工作年限不计入海外工作年限。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四、联系我们
您可将详细个人简历发送至学院和实验室联系人,也可发送至学校联系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专业+意向学院+申报海外优青。我们将及时派专人与您对接,并提供专业的撰写辅导与申请评估服务。我们也欢迎您实地来学校交流洽谈!
学院/实验室:李老师、于老师
邮箱:lixg@ouc.edu.cn、yuyan@ouc.edu.cn
电话:+86-0532-66782978、66781845
科学技术处:钟老师、魏老师
邮箱:weizhong@ouc.edu.cn、weijunfeng@ouc.edu.cn
电话:+86-0532-66782723、66781675
人事处:杜老师、李老师
邮箱:dhk@ouc.edu.cn、lzb@ouc.edu.cn
电话:+86-0532-66782689、66782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