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提高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管控,确保教学科研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学校制定了《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试行)》,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颁布施行,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分类分级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组织所属实验室开展实验室分类分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经本单位认定后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附件1),于8月31日前报国资处备案。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和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本单位所属实验室的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经本单位审定后于8月31日前报国资处备案。
新建、改建、扩建的实验室,请在编制建设方案时按照《评估办法》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经所在二级单位和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建设工作。
三、开展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评估办法》开展新增实验项目的安全风险评估。实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由教学或科研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科技处负责组织科研实验项目风险评估;教务处负责组织本科生教育教学实验项目(包括教学实验项目、开放实验、SRDP实验、科技竞赛等)风险评估;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学校立项的研究生自主科研实验项目的风险评估,负责审核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所从事其他实验项目的风险评估完成情况。
各单位从即日起,组织对现有实验项目的风险排查,如发现实验项目存在未落实安全措施的风险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应立即暂停相关实验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完成后报教学或科研业务管理部门重新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评估通过后方可恢复实验活动。请各单位于6月30日前将未落实安全措施的实验项目汇总后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实验项目风险排查汇总表》(附件2)报教学或科研业务管理部门。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牵头部署、具体落实,严格把关、慎重审核,杜绝危险源瞒报、虚报行为。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危险源排查及实验室分类分级无错误、无遗漏;确保对实验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和风险评估,深入查找每个项目的安全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3.各单位应结合不同类别实验室的安全管理重点和不同风险等级实验室的安全检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履行对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的监管职责。
4.相关工作如有问题,请直接向主管部门咨询。主管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资处:李恒,66782253
科学技术处:袁宁,66781725
教务处:赵常林,66781676
研究生院:张晓妆,66781722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实验室安全分类分级汇总表
2.中国海洋大学实验项目风险排查汇总表
国资处科学技术处教务处研究生院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