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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吕朋发布时间:2022-10-07浏览次数:2717


2019级博士、2020级硕博、2021级硕博研究生及延长修业年限研究生: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海大研字〔201830号)的相关规定和《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细则》(http://chem.ouc.edu.cn/2022/1006/c25695a378592/page.htm),现开展研究生综合考评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综合考评

1. 综合考评工作是评奖评优工作的基础,请2019级博士、2020级硕博、2021级硕博研究生和延长修业年限研究生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严肃对待该项工作。

2. 每位研究生要认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见附件),可打印填写,但本人签名、导师意见处需手写,注意正反面打印提交。

3. 该材料将放入个人档案中,请务必认真填写。

4.非全日制研究生和延长修业年限研究生也需要填写该表。

5. 2022级博士中硕博连读的同学也需要填写该表。

6. 学院审核后,填写不认真、不合格的,学院将通报给导师,并返还给学生本人重新填写。

7. 以班级为单位,于1017日前,交至带班辅导员处。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综合考评表.docx


二、荣誉称号评选

(一)“优秀研究生群体”推荐

1. 优秀研究生群体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参照学校评奖评优相关规定及“山东省优秀班集体”评选相关规定进行,经学院推荐、学校审核、公开答辩、公示等程序,评选10个群体授予“优秀研究生群体”荣誉称号,评选结束后,学校将按15/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奖金作为群体建设经费。

2. 请申报群体填写《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登记表》和《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汇总表》,并于101016:00将电子版报送至lvpeng@ouc.edu.cn

3. 学校将于10月下旬组织优秀研究生群体评选答辩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2.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登记表.docx

附件3.2021-2022学年优秀研究生群体候选群体汇总表.xlsx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

第三条 研究生荣誉称号实行申请制和推荐制。

第八条 优秀研究生群体。用以表彰组织健全、活动丰富、风清气正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研究生群体,包括优秀班级、课题组、实验室等(党支部、团支部也可)。获奖数量根据每年申报情况确定。

申报具体要求:(1)群体成立满一年,人数在 10 人以上;(2)群体的组织健全、活动丰富、风清气正;(3)群体内成员在评选学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

评选时间:每年秋季学期。

评选方式:各学院(中心)奖助工作小组按照学校下达名额向学校推荐,学校通过组织公开答辩等方式进行评选。

(二)个人荣誉称号的评选

1.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基本修业年限内的20192020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

2. 延长修业年限的研究生、已转入博士阶段的不可参评。

3. 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研究生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的同学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且需要提交文章、成绩单、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

4. “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如下:

班级

参评基数

全日制推荐数

非全推荐数

19

38

6

1

20

46

7

21

58

9

0

20海化硕

46

7

0

20化工硕

27

4

0

20化学硕

31

4

0

20材化1

45

7

0

20材化2

45

7

0

21海化硕

53

8

0

21化工硕

30

4

0

21化学硕

32

5

0

21材化1

35

5

0

21材化2

35

5

0

5. “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分配如下:每班级和研究生会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如果是2人,需排序)。

6. 各班级成立不少于5人的评审推荐工作小组,负责班级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审推荐工作,班级评审推荐结束后需提交工作报告(体现班级评审推荐工作过程,工作小组成员签字)。

7. 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1017日前报送至团委办公室吕朋老师处。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1017日前发送至lvpeng@ouc.edu.cn


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带班辅导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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