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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若瑄发布时间:2022-09-15浏览次数:1617

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

为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激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237 号)的精神,现开展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推荐制,我院硕士研究生差额推荐名额为13名,博士研究生差额推荐名额为5名。经过个人申报、学院筛选、学校审批确定出最终获奖名单。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已注册的2020 级、2021级和2022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2019 级、2020 级、2021 级和2022级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博士研究生,有资格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评定细则详见《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1)。

   2.申请人本人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与《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附支撑材料(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如有特别突出的成果,可继续申报2022年度的国家奖学金,但往年申报时提交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上一次获得国奖之前发表的成果,无论是否曾经使用过,均不可作为科研成果参加本年度国奖评选。

3.申报时间:有申请意向的同学将申请材料报送至本班学习委员处,由学习委员审核汇总后,将所有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liliya@ouc.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学院2-211房间。学院收取材料截止时间为919日(星期一)下午17点。

4.提交材料:纸质版包括:学生《审批表》原件和支撑材料复印件;电子版包括:《汇总表》、学生申请材料(每人《审批表》及支撑材料扫描为一个不大于3兆的PDF文件,命名为“化学化工学院-学号-姓名” )。

5.分区参考:对于201911-20218月发表的论文分区可以同时使用中科院分区的基础版和升级版,即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择分区。对于2019年以前发表的论文使用中科院分区的基础版。分区查询网站详见:http://www.fenqubiao.com

   二、学院评审

学院学术分委员会负责本年度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927日前学院将通过材料审核和会议评审方式对参评同学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拟推荐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

三、特殊情况说明

1. 评选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不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2. 评选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不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3. 评选学年因个人原因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其他保留学籍情况的,不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4. 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联合培养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均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出国攻读博士学位者除外)。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66782605,邮  箱:liliya@ouc.edu.cn


附件:

1. 附件1. 中国海洋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zip

2. 附件2.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3. 附件3.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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